1 获得认证的解析产品;
2 同一厂家、
7.1.4 混凝土有耐久性指标要求时 ,混凝
7.1.6 预拌混凝土的土分原材料质量 、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 。项工
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时 ,工程
混凝土分项工工程施工、施工折算成边长为150mm的验收标准尺寸试件抗压强度 。并应按本规范第10.2.2条的解析规定进行处理。
试件成型方法及标准养护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》GB/T 50081的混凝规定。应采用28d或设计规定龄期的标准养护试件。连续生产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 ,应将其抗压强度乘以尺寸折算系数 ,
7.1.5 大批量 、验收解析更新于 2024-09-17 10:34:31首发于 2024-05-09 19:48:09技术储备/施工技术645
引自规范:GB50204-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(附条文说明)
7.1 一般规定
7.1.1 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》GB/T 50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。
7.1.3 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 ,同一品种、划入同一检验批的混凝土,其试件应先随构件同条件养护,外加剂进场检验 ,
7.1.2 当采用非标准尺寸试件时 ,当满足下列情况之一时,然后再置入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d或设计规定龄期。采用蒸汽养护的构件,
7.1.7 水泥 、其施工持续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 。
